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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住宅区通信设施纳入监理范围

1999-05-3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陆彩荣 通讯员 梁春贵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5月30日电北京市政府规定,从现在起将住宅小区的通信设施建设纳入监理范围,电信设施验收合格的方可办理电信业务。

据介绍,近年来,由于一些住宅区和住宅楼房电信设施不配套,给居民装电话带来了很大的不便。为满足居民的需要,北京一些住宅区又不得不恢复电话“飞线”,既影响了市容,也给电信维护增加了难度。目前,全市还有总计481万平方米住宅小区的电信基础设施不配套,约5万户居民装电话受到影响。

日前,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、北京市计划委员会、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、市政管理委员会与北京市电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《北京市住宅区及住宅楼房电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》。

该规定明确提出,北京市所有住宅区与住宅楼房都必须建立配套的电信设施,住宅小区的通信设施建设要纳入监理范围。住宅区、住宅楼房配套电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,建设单位应当向电信部门移交其配套电信设施的全部竣工档案。

电信设施验收合格的方可办理电信业务,验收不合格的应限期验收或补建,逾期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电信部门不予受理电信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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